(電影-幻術的劇照)

 

上一篇我們說到從槍枝的清查比對,找到了「唐守義」這個改造槍枝的嫌犯,

他所製造的改造槍枝、子彈跟現場發現的彈頭、彈殼有相吻合的特殊工具痕跡!

同樣的在看這篇文章前,我也希望大家能拋開政治的期望或觀點,單純地一起用鑑識科學的角度來探討  d(`・∀・)b

 

上集在這    三一九槍擊案-從鑑識科學能找到真相嗎?(上)

 

雖然唐守義在319當天具有強力的不在場證明,

但這仍是一個極其重大的突破,掌握槍枝製造人就可以進一步追查槍枝流向,
如今我們可以知道319槍擊案的槍手就是從唐守義這裡取得槍枝、子彈的!

 

(改造槍枝工廠-示意圖)

 

搜查唐守義的改造槍枝工廠


根據調查,唐守義製造槍管的方式有兩種:
1.將中空的鋼管切斷再磨平
2.將實心的鋼條先切成所需的長度大小,再鑽空磨成槍管

至於火藥的部分則是從市售的響笛砲中收集。

 

從唐守義的改造槍枝工廠中查獲的子彈設計草圖與319槍擊案中的子彈外型、尺寸、結構均相同。
工廠所查扣的剪具所產生的工具痕跡也與319案件中子彈底部的工具痕跡相吻合!

 

等等!!!

有人意識到上面的調查結果有多重要嗎!?

 

容我娓娓道來~

還記得在三一九槍擊案-從鑑識科學能找到真相嗎?(上)所提到的工具痕跡鑑定報告嗎?

現場的兩顆子彈鑑定報告中顯示,作案槍枝數量可能是一把或兩把,因為兩顆子彈上的刮痕一模一樣,

代表不是同一支槍就是同一個長槍管被裁切做成兩支短槍

現在!!!

搜查唐守義的改造工廠後發現,他並不會將同一個長槍管被裁切做成兩支短槍,

這也表示319槍擊案的子彈,是由同一支改造槍所擊發的!!!

槍手只有一人

 

 

唐守義製造的槍枝可否在0.7秒內連續擊發?

接下來鑑識人員進一步測試唐守義的槍枝能否在0.7秒內連續射擊,0.7秒是彈道重建後所預估319當天兩槍的間隔時間。

測試結果顯示,兩槍的平均間隔時間為0.63秒,所以唐守義製造的改造槍枝是可以在0.7秒內連續射擊的!

符合槍手只有一人的結論。

 

 

(電視劇-追查到底-宣傳封面照)

 

追查槍手


又經過近4個月的調查...

查獲唐守義所改造的50幾支槍,光經手的人就多達120人

終於再2005年3月7日,宣布確認319槍擊案的槍手是台南市角力協會前主委『陳義雄

 

這時專案小組從成立調查到宣布找到槍手,

總共歷時355天,開了530多次專案會議、清查可疑製槍工廠達570多人、清查有槍砲前科對象達4300多人、查獲改造槍彈4600多件。

 

 

 

為何認定槍手是陳義雄?

 

1.根據唐守義的販賣紀錄,陳義雄透過姊夫黃維藩在319槍擊案前向唐守義購買了槍與子彈。

2.證人唐守義、吳旻璟、陳衍廷、陳柏彰及黃維藩等人就如何交易槍彈之細節(包括時間、地點、交易之方式、槍彈之價格)所為的證述,經過多次反覆偵訊結果均大致相符。

3.根據319現場的畫面,位於現場的射擊熱區附近的巷弄,在槍擊發生後20秒拍攝到穿著黃色夾克的禿頭男子以跑步的方式離開,此人外觀與陳義雄的外觀極為相似。

4.曾持有唐守義槍、彈的人之行動電話於319當天之行動電話通聯記錄之基地台位置均未出現射擊熱區附近,且經訊問相關槍、彈持有人於案發時之行蹤位在何處,除陳義雄出現在熱區現場附近外,其餘之人皆未出現過。

5.在家人供述中,警方公布319槍擊案嫌犯的影像後,家人曾質問陳義雄是不是他幹的!?

陳義雄回:我自己做過的事我自己會處理並隨後將自己的黃色夾克剪碎、燒掉。

6.搜查陳義雄的住家,發現他的桌曆上表達著對陳水扁非常不滿的文字且曾經在電視上表達對民進黨的強烈不滿。

7.監聽陳義雄家,發現陳義雄的兒子曾打給母親、妹妹,要他們處理掉陳義雄的槍枝與遺書。

8.陳義雄的妻子向警方坦承陳義雄留有三封遺書,但被銷毀了。

9.陳義雄的家人對於遺書和陳義雄怪異行徑的供述都通過測謊且資金往來皆正常,無大量金流。

 

 

 

案情明朗

 

經過種種調查後案情逐漸明朗,

陳義雄對執政的陳總統有許多抱怨且因近來國內經濟景氣不佳,陳義雄擁有之房屋無法順利出售,就將責任歸咎陳總統執政無力改善國內之經濟狀況,得知其姊夫黃維藩有管道可以購得改造之槍枝,即央請黃維藩代為洽購槍、彈。

黃維藩再委請陳柏彰代為購買,陳柏彰輾轉透過吳旻璟以新臺幣4萬5千元之價格向唐守義購買其改造的具殺傷力、可連續擊發後自動退殼之無膛線仿貝瑞塔84型手槍一枝及20顆子彈,並約定於2003年12月22日晚上8時,於臺南市中華南路一段66巷旁之臨時公共廁所交貨。

陳義雄得知陳總統將於2004年3月19日下午沿著金華路掃街拜票,持購買的改造槍彈先到現場等候埋伏。

時間來到下午1時45分左右,當遊行車隊駛抵臺南市金華路3段12至18號間路段時,陳義雄利用現場鞭炮震耳欲聾及煙霧瀰漫之際,從總統座車進入左前方10點鐘方向朝總統開第一槍;當車隊進入正前方12點鐘方向時,再開第二槍。

但當時總統車隊以時速約25公里的速度行進且總統因不斷朝四周群眾揮手致意,瞄準不易!況且唐守義所製造的改造槍無膛線,子彈無法直線旋轉前進,易受空氣阻力而翻轉影響準度且子彈火藥的填充輛每顆約0.11公克(僅約一般火藥填充量之6、7成),精準度、殺傷力、貫穿力皆較小。

所以第一槍貫穿車前擋風玻璃右側後,擊中副總統右膝造成右腳膝蓋皮下1×1公分之穿刺傷;第二槍則擊中陳總統下腹部,子彈由右到左逐一貫穿陳總統夾克、襯衫、內衣,刮擦腹部肚臍下皮膚,最後停在內衣與襯衫間。

 

陳義雄犯下槍擊案件後以小跑步方式離開,在下午1時46分34秒跑經金華路3段34號「寶麗寶銀樓」前、下午1時47分58秒由金華街3段往北至武英街右轉跑經武英街、永華路170巷口,下午1時48分5秒再沿武英街往東至大智街左轉,採取與回家路線逆向之迂迴方式逃離現場。

結果隔天總統大選陳總統仍然順利連任,陳義雄在3月22日至3月27日之桌曆上,寫下:「大選用公投綁樁才會大翻盤」、「扁政府上臺經濟蕭條股市崩盤」、「阿扁當選後近日移遷大陸人口增加,移民出國的人增加」等不滿的文字。

2004年3月26日各家電視應專案小組要求,公布在永華路170巷口及武英街大智街口兩處監視器,身穿黃色夾克、禿頭男子以小跑步逃離現場之畫面,要求民眾指認該黃衣禿頭男子之真實姓名。

當天陳義雄的妻子陳李淑江看到電視台公布的畫面後,隨即追問陳義雄:「你去那裡做什麼?」陳義雄則緘默不語

陳李淑江再問陳義雄:「真的是你?」,陳義雄回答:「我自己做的事情,我自己會處理」

之後將當天力馬將所擁有的黃色夾克,在二樓客廳以剪刀剪碎後再拿到四樓神明廳用自家燒紙錢之金爐燒燬!

3月28日陳義雄一如往常於早上7時出門,當晚即未回家。直到3月29日上午10點左右被發現溺斃在臺南市安平港第11號碼頭航道邊。

法醫相驗後認定死因為:「生前落水、溺斃死亡」,家屬的對死因的結論也並無異議。

29日晚間11時左右,二女兒陳怜君整理父親遺物時,發現房間書桌抽屜內有三封陳義雄親筆遺書,家人共同閱讀遺書後,將三封遺書交由二女兒陳怜君保管;此後全家口徑一致,對外皆說陳義雄是「意外落水死亡」亦不得提起遺書的事。

2004年12月17日專案小組因找到唐守義,案情有了重大突破。

陳怜君徵得母親陳李淑江同意後,將其中兩份遺書先行燒燬,第三份遺書也在警方來家中搜索後迅速在辦公室剪碎破壞,不過最後警方仍舊突破了陳義雄家屬的心房,將所知案情全盤托出,案件才終於得以偵破。

 

 

(當時的新聞截圖)

 

確實以所調查出的證據來推斷,陳義雄是嫌疑最大的人!

但是陳義雄的溺斃身亡一事具有許多謎團與疑點...

 

疑點:

陳義雄被發現溺斃於安平港11號碼頭,法醫相驗後確認的死因是「生前溺水、窒息死亡

但是一位身強體壯的前角力協會主任並曾學過划舢舨、潛水的人,照理說應是深諳水性,

在與人有約的前一小時自己帶著漁網、沒穿潛水衣、鞋,反倒是著運動夾克、球鞋,到一個可能不曾去過的海域網魚,

這種事情可能性有多大!?  合不合邏輯!?

 

屍斑位置有疑慮

 

陳義雄屍首被發現時,是臉部朝下、背部朝上的漂浮在水中,

但是屍斑的形成位置是在背部,也就是上方的部分!!

關於屍斑的形成與對案件的價值

 

常理來說屍斑的形成是受地心引力影響的,換句話說應該會在屍體的下方部位形成,

屍斑在背部代表陳義雄的身亡後,應該是臉部朝上、仰躺的姿勢,直到屍斑形成後才因為不明原因導致屍體翻面而成臉部朝下、背部朝上的姿勢。

而這個不明原因究竟是人為的還是自然的,就不得而知了!

 

最後面對如此諸多不合常理的情形,陳義雄的家屬卻是態度異常的冷淡、莫不關心陳義雄的死因,早早領回屍體、火化,這點也不免讓人心生疑竇...

 

 

是否為自導自演?

 

首先從正、副總統槍傷的研判,射擊距離應該至少50公分或1公尺以外的距離且傷口型態只可能子彈所造成,所以不太可能是自行射擊!

另外阿雲桑個人的想法是,如果真的要自導自演,那麼應該是找一個受過精良訓練、槍法極準的槍手,最起碼也要有一把好槍吧!

總不至於用一把無膛線、擊發後子彈會翻滾、精準度不夠的改造槍枝,而把自己的生命曝露在那麼危險的情況下吧!

 

 

最後必須說,現場保存的非常不完善、陳義雄又在案發後10天早已身亡且溺斃的人事時地物也疑點重重,

就這件案子來說,鑑識科學能做的其實很有限,以調查出來的證據與供述,陳義雄確實是最大的嫌疑人。

就是缺乏最關鍵性的證據...認定的槍手已死、遺書被銷毀、兇槍也沒找到...

 


雖然專案小組調查到這裡宣告全案偵破,但最終的真相始終不完全明朗,並且留給社會許多想像空間,於是現在造就了這麼一個「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的境地、茶餘飯後閒聊討論吐槽的事件。

 

 

你覺得真相是如何呢?   歡迎留言討論

有甚麼觀點也請盡量告訴我  d(`・∀・)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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