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1月13日

在西門町的峨嵋立體停車場的6樓,

6069號車格停放著一台黑色轎車,停車場管理員巡場時發現地面有血跡,懷疑車內有人受傷,通知救護車前來救護

當救護車抵達,後車門一打開,裡頭竟是兩具堆疊的屍體。

 

經法醫及鑑識小組勘查判斷,兩具屍體生前分別遭擊中兩槍及四槍,且各有一發命中頭部,為致命傷。

光天花日之下,近距離開6槍,槍殺兩人並將屍體搬移、堆疊在汽車後座

 

是如何的深仇大恨?

 

當時究竟發生了什麼?

 

又是誰做出這如此冷血的行徑?

 

 

 


 

(圖截自三立新聞)

 

104年西門町雙屍命案,檢察官與警方經過仔細調查後逮捕兇手陳福祥,依照殺人罪嫌起訴。

目前審理情形:

一二審均判處死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在107年撤銷陳福祥的死刑判決,發回高院更審。

 

陳福祥,首度開庭時當庭全部認罪並表示「原本一開始沒打算殺他們兩個

最高法院審理後撤銷發回,撤銷理由中指出:

陳福祥誤以為2名死者身上有槍,當死者打算取槍攻擊時,陳福祥才會先發制人。

另外根據台大醫院所作的鑑定報告,認為陳福祥仍有教化可能性。

 

 

這也讓被害人家屬不能接受,當庭斥責陳福祥:

「你無可教化可能,我們不要你任何賠償,就是要你判2個死刑!」、「你沒有教化可能,全都是脫罪之詞!」

 

 

 

 

 

究竟陳福祥是被迫地取槍反擊,又或者早有預謀殺人來個黑吃黑!?

跟著阿雲桑一步步了解案情,最後你心中自有定論。

 

 


 

經過警方詳細的調查:

 

陳福祥假釋出獄後,投靠萬華角頭「臭脯」在新北市搞賭場,但一心想自己搞筆大買賣海削一票。

103年9月間,陳福祥開始找金主,總共募到4000萬資金,10月間向大陸製毒工廠下單訂了4000萬、500公斤的貨,並預付前金2000萬。

不料,這批貨疑還沒駛出港口就遭公安抄獲,整批貨被查扣。

陳福祥不但血本無歸,連當初投資的黑道大哥都紛紛找上他索賠,甚至撂下「3個月不賠錢就讓你從地球上消失」狠話。

 

104年1月11日,中部販毒集團買家的陳威宇找上熟識的陳石堃,要買10公斤K他命,陳石堃居中牽線介紹給假扮賣毒人的陳福祥,

這筆生意成了陳福祥的救命丹,明明手頭沒貨,還向陳威宇將價錢調高到中盤價的440萬。

 

 

在陳石堃牽線下,陳威宇帶著小弟蔡宗育、蔡鎧陽從台中北上到台北,

先於12日在酒店與陳福祥碰頭洽談,約定隔天上午交易,

到了隔天13日,陳福祥上了蔡宗育、蔡鎧陽的車並將兩人指引到西門町峨眉停車場內,

這時蔡宗育、蔡鎧陽兩人仍想也想不到會遭到昨晚在酒店稱兄道弟的陳福祥殺害......

 

 

104年1月13日

上午11時45分兩名被害人蔡鎧陽和蔡宗育載著陳福祥進入峨眉停車場

 

11時52分,陳福祥支開蔡宗育到超商買飲料,約過3分鐘,蔡鎧陽開車門下抽菸,菸才剛點上就慘遭陳嫌朝頭部射擊,隨後一個箭步上前將屍體半抬半拉地塞入轎車的左後座,拉抬過程中感覺屍體好像有微微抖動,擔心蔡鎧陽沒死,又狠心朝趴躺的屍身再補2槍,子彈貫穿射入椅墊。

12時02分,蔡宗育搭電梯上樓,埋伏在電梯旁的陳嫌尾隨在後,趁他伸手打開車門之際,從後方朝頭部連開2槍,再將倒在車旁的屍體抬上右後座,直接疊在蔡鎧陽屍身上。

 

12時03分,搭電梯下樓離去,據當時在電梯內的民眾陳述,剛槍殺兩名男子的陳嫌無視電梯內還有其他民眾,若無其事地在電梯內清槍。

 

12時04分,陳福祥連殺兩人後,發現他們沒帶錢交易,大膽地搭計程車和陳威宇碰面。謊稱已完成交易,騙走購毒款四百四十萬元

陳威宇在接受警方訊問時,表示當陳福祥隻身一人來要四百四十萬元時有詢問:「怎麼沒看到蔡宗育、蔡鎧陽?」陳嫌還冷血回說:「腳在他們身上,我怎麼知道!」

 

 

之後陳福祥開著自己的BMW轎車到新莊,以70萬價錢過戶給在中古車行工作的國小同學楊嗣漢,並要求楊男將他載到桃園中山路附近,

(這裡補充一點,早在1月12日上午時,陳福祥就先開車到新莊找楊嗣漢,表明要隔天要將車賣給他)

 

逃到了桃園的陳福祥,聯絡曾與他一起坐牢,有多年交情、綽號「大軍」的桃園角頭洪廣明

陳福祥的逃亡期間,全靠昔日獄友的桃園角頭洪廣明為他安排住宿並指派兩名小弟供陳福祥差遣,

先後換過許多住處,最後在104年1月22日才搬到桃園區中正路的日租套房。



洪廣明在接受應訊時稱2人在牢裡交情不錯,案發當晚陳跑來找他,說「有麻煩」要求接濟,基於義氣他一口答應,過兩天才知陳福祥犯下如此大案,他擔心惹禍上身,試圖「切割」,並告知陳福祥「我有妻兒,拜託『麥相害』。」

最後將陳福祥從自己的公司轉移到桃園中正路一棟大樓的日租套房。



對付警察有豐富經驗、疑心病極重的陳福祥,看準該處有KTV、PUB跟酒店,是出入複雜的住辦混合大樓,追查困難。

他隨身還有用人頭申辦的8隻手機、近10張SIM卡,隨時更換使用,生活所需全由洪廣明派給他的2名小弟代為採買,鮮少出門。

 

 


陳福祥在做案後行蹤成謎,讓檢、警絞盡腦汁

 

背景調查


警方從劫囚案舊友、獄中牢友、家人女友、萬華黑道到臉書朋友,不斷限縮他的交友網絡,經層層過濾,終於鎖定洪廣明,並在桃園各處追查陳的落腳處。


比對近5萬筆通聯


一開始只知道陳福祥的1支手機號碼,因不是長期開機使用,從開始鎖定位置就出現種種困難,後來改從陳嫌聯絡的電話中,反向追蹤是否有其他手機,花5天比對近5萬筆紀錄,果然發現另外4支疑似陳嫌使用的手機號碼,但狡猾的陳嫌卻在新莊、桃園等地1000多個基地台不定時出現,讓小組成員無法明確地縮小範圍掌握行蹤。

 

 

豬隊友 = 破案曙光

 

(圖截自中時電子報)

 

警方找到陳福祥的臉書,發現有一名署名「林俊」的獄友非常崇拜他,說要跟著他打天下,林俊與陳福祥來往密切,可能指派「林俊」處理過鉅款。

這位「林俊」本名林俊男,與陳福祥曾一同關在台南監獄5年多。
林俊常在臉書上說找不到陳福祥,或是報告收到300多萬元等,讓陳福祥火大開罵:「幹,我輸你!找一面牆自己撞一撞,看會不會較清醒!」。

警清查洪廣明、「林俊」相關通話紀錄,發現多通不明來電,逐一過濾,懷疑其中應有陳福祥的來電,再藉由「M化定位車」鎖定手機訊號,終於判斷陳福祥藏匿於桃園市。



追查手機IP位置


專案小組再從陳嫌周遭親友的網路使用紀錄找線索,發現陳嫌有部分手機可上網,會利用手機通訊軟體聯絡、更有上臉書與色情網站習慣,且多次揪林俊幫他找妹。

因此警方掌握了陳福祥常流連色情網站,於是由男警反串美眉到色情網站搜索、釣魚,一名暱稱「阿福」的網友上鉤,他不斷吹噓自己性經驗豐富,還誇:「我做愛姿勢很多喔!」,順勢讚美後阿福得意說:「我剛做了一件大事!」也正是這句話,讓警方幾乎肯定阿福就是陳福祥,一路追蹤其網路位置再透過M化車搜尋,縮小可能的藏匿範圍至桃園市中正路、中山路一帶。

 

確認位置

22日深夜陳搬入套房當時他曾短暫開機,根據基地台位置,掌握陳福祥在桃園市中正路一帶出沒,調閱附近監視器畫面過濾,在附近一棟大樓外發現陳福祥的身影,進而鎖定他於住進中正路的「21世紀公寓大廈」內,調閱大樓監視器畫面發現陳福祥在23日凌晨進出大樓三次,其中一次還揹著疑似裝有衝鋒槍的側背包進去,顯示可能持有重火力。
 

 

攻堅前置作業

1月23日下午2點多警方分兩組佯裝「出租客」,到大樓警衛室表示要租套房,來到了陳福祥所在的14樓,選擇一間能夠觀察到陳福祥住所陽台窗戶的套房設置前線指揮所,並進駐警衛室24小時監控,並事先向屋主拿了鑰匙按兵不動、等待時機。

 

 

時機來臨

 

1月24日凌晨2:00,陳福祥從外面與友人喝酒後回到住處,

凌晨3:30,發現陳福祥使用手機瀏覽應召站業者傳來的色情簡訊,還連上色情網站,不久後即關機,研判陳福祥可能已經休息,持續守候至清晨六時,

凌晨6:40,攻堅! 特勤中隊荷槍實彈衝進陳福祥租屋處,陳福祥睡夢中被制伏,並同時間逮捕住在附近、接應陳福祥的角頭洪廣明。

 


 

(圖截自聯合報_電子報)


逃了12天,陳福祥落網了。

在他的床邊搜到兩把手槍,一把長槍另外一把克拉克手槍,還有165發的子彈,不過卻沒有發現拿走的400多萬元現金,只剩下40多萬現金。另查扣安非他命、大麻等毒品。

 


在偵訊過程中,陳福祥的表情及應答非常冷靜

除坦承槍殺了蔡宗育、蔡鎧陽之外,其他所有毒品交易及金錢流向全部否認,甚至否認劫走440萬元

檢、警詢問犯案動機時,只丟下一句:「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最後這個案子就在陳福祥的一概否認下,留下了非常多的謎團!

 

 

 

為何陳福祥要一概否認、拒絕回答除了殺人以外的事? 他在保護誰?

那440萬被陳福祥藏到哪裡?

為何陳威宇沒與兩名死者確認到貨就將440萬交給了陳福祥?

牽線人陳石堃知不知情?

 

 

這樣的情況真的可以算破案嗎!?

 


 

看完整個案件經過,你認為陳福祥是迫於情勢才開槍殺人還是根本早有預謀呢?!

 

 

阿雲桑我的看法是,陳福祥是預謀殺人!!

有嚴重的債務危機

12日上午就先跟中古車行工作的楊嗣漢談賣車

在峨眉停車場不到8分鐘就冷血連殺2人,皆朝頭部射擊,很可能是怕2人給陳威宇通風報信而拿不到錢。

在電梯中從容不迫的清槍

 

 

種種跡象顯示陳福祥應是早有預謀,

消失的400萬很可能給了對他來說重要的人,為了保護這筆錢、維護自己對此次犯案的意義,才會對於相關問題一概拒絕回答;以及行兇時並無戴口罩等行為,陳福祥對於自己會被捕、被捕後再也不可能離開監獄已經有了心理準備,又或者說不在意,這也是他預謀的一部分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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