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治安史上首件的分屍案,

竟然是宛如電影人肉叉燒包再現的「人肉羊肉爐」案件。

 

這起弔詭、兇殘且令當地居民不願多談的案件,

其中有什麼愛恨情仇,手段又是如何的令人毛骨悚然!?

 

 


 

 

(圖片截自:現代啟示錄)

 

接著讓我們回到民國88年8月的台灣

 

一名中年婦人到基隆四分局報案,說自己被冤魂託夢,

夢中的死者直說自己很冷,要婦人替他伸冤。

 

這位婦人名叫王金蘭,她曾目睹一件分屍案,時間大約在7年前,

兇手正是她的男友-張瀟漢,而死者是綽號「文煙」的男子。

 

基隆地檢署檢察官帶著員警,大動作地在瑞芳第7公墓編號1793墳墓,開棺驗屍,

這裡埋葬了警方7年前所受理的三具無名屍,

誰也想不到,白布包裹著的其中一具屍體竟是沉寂7年的恐怖分屍案。 

 

 

這具無名屍是民國82年3月,

警方在基隆的濱海公路抓捕偷渡客並進行地毯式搜查時,

沒想到...

在濱海公路75K路段一旁隱密的蝙蝠洞裡,

發現了一個頭顱和一部分的屍體,

儘管當年已發現頭顱跟屍塊,但遍尋失蹤人口都比對不上且沒有其他線索,

最後只能以不明身分當作無名屍處理。

直到七年後一通報案電話......

 

死者與家人本來就疏於聯絡,

直到民國88年因為死者的弟弟去世,母親欲聯絡死者來辦理後事,

這才發現他已經失蹤多時、不知去向,

母親自派出所通報失蹤人口,

巧合的是,幾天後王金蘭也到了四分局報案,命運就這麼碰上了!

開棺檢驗無名屍的DNA與母親的DNA吻合,證實了這具無名屍就是「李俊雄」!

 

而隨著王金蘭的口供,案情也漸漸浮現檯面...

 

(僅只是示意圖)

 

根據王金蘭的供述

王金蘭與男友張瀟漢,當年在基隆縣北寧路開設一家羊肉爐店,

綽號「文煙」的男子是個水電工,當年這家羊肉爐店的的水電維修幾乎都交給「文煙」處理,

「文煙」自然而然地也成了這家羊肉爐店的熟客。

 

民國81年11月14日,這天正是「文煙」的生日。

當天特地到羊肉爐店喝酒慶生,接著又到卡拉OK續攤!

在喝得醉醺醺後,深夜又獨自一人返回到羊肉爐店要繼續喝,

但此時羊肉爐店已經收攤了、鐵門都已經拉下一半,王金蘭好心勸他別喝了,

「文煙」仍然衝進店裡跟王金蘭大聲說道:「阿姐,我還要再喝!」

兩人推拉之際,也許是因為醉意,王金蘭就這樣被推倒並摔下往地下室的樓梯。

 

(示意圖)

 

這時的張瀟漢正因為喝了兩杯酒而睡在躺椅上休息,

聽到王金蘭的喊叫,起身察看

一看到王金蘭被推下樓梯便與「文煙」大吵一架,

爭吵以後,張瀟漢跑到浴室裡面拿吊毛巾的鐵桿就開始毆打被害人,

張瀟漢因為體格較為壯碩且「文煙」處於酒醉狀態,不一會就把文煙打倒在地,

隨後文煙被張瀟漢拖到浴室,再一刀刀砍殺,接著分屍,就像宰羊一般地把文煙給肢解了...

 

從屏風後面目睹分屍經過的王金蘭驚魂未甫,

驚慌失措地跑到店外大喊:「張瀟漢殺人了!」,但隨後馬上被趕出來的張瀟漢拉回店裡,

並威脅王金蘭「我要用妳的棉被包屍塊,這樣妳也會是共犯!」

長期飽受家暴且目睹男友殘忍行徑的王金蘭不敢再發出一點聲響...

鄰居也因為他們夫妻倆經常吵架,這次也就沒多加理會。

 

事後警方調查時,鄰居回憶起民國81年底的某個晚上,

聽到深夜羊肉爐店傳出剁肉的聲音,

還想說:奇怪!最近生意那麼好喔!,今天剁肉剁的特別久!

 

殊不知...當晚竟是殺人分屍。

 

(示意圖)

 

場景回到分屍中的浴室,

已經將「文煙」分屍的張瀟漢,坐在一個個屍塊旁發楞了半晌......

猛然地又抄起平時剁羊肉的菜刀,挑出幾個屍塊,將肉一塊塊剁下來,

被分切好的人肉,被當作羊肉一般地放到大鍋裡頭烹煮成羊肉爐,

隔天,賣給毫不知情的客人將人肉羊肉爐吃下肚......

 

至於其他特徵點明顯的部位,如:頭顱、手掌、腳掌等,

一看就知道是人!

張瀟漢則是裝進火鍋料的袋子、再放進箱子裡扛上車,

扛上車的過程還被當時羊肉爐店請的廚師看見!

 

當時廚師一早來上班時發現張瀟漢從地下室提著袋子上樓,

覺得奇怪,肉應該是在樓下處理呀!怎麼會往上搬,

但生怕被老闆罵而就沒多問!更不可能會想到袋子裝的並不是羊肉

 

(棄屍地點:蝙蝠洞)

 

隨後,張瀟漢駕車到了濱海公路75K路段的蝙蝠洞,

這裡洞內陰森黑暗,一般人不敢貿然進入,

要不是當年警方在這裡進行一場大規模地毯式的抓捕偷渡客行動,

「文煙」的屍體可能一直到王金蘭的出現才會被人發覺。

 

 


 

 

王金蘭的供述就到這裡,

當時警方對於王金蘭所說案情還有點半信半疑,

當時承辦的偵查員-李藍權,

心想王金蘭是個不識字的女子,連自己的名字都不會簽,

有可能、有能力編出這套故事嗎!? 還編那麼精采!?

怎麼把人殺了、怎麼分屍、怎麼運送屍體等等,就好像親臨現場一般!

 

於是針對王金蘭的供述展開了調查,

 

 

(示意圖)

 

死者是誰?

 

首先要找到死者!

王金蘭只知道死者綽號「文煙」且住在八斗子,至於真實的年籍、姓名,甚麼都不曉得,

警方就在八斗子一帶挨家挨戶地去查訪,宛如大海撈針般...

負責偵辦的偵查人員-李藍權,忙碌了一整天都沒有收穫,

途經一間雜貨店,買個涼的、香菸、稍作休息,

順口問老闆娘有沒有聽過「文煙」這個人,

老闆娘回說: 你要幹嘛?

聽到這一句李藍權疲憊頓時全消! 

回道:沒有啦,我有事情要找他。

老闆娘說:文煙失蹤7、8年了,文煙姓李,名字不知道,附近有個冷凍場,他姊姊在那邊當會計。

馬不停蹄地趕到冷凍場詢問後才得知,「文煙」本名:李俊雄。

 

 

失蹤7年怎麼無人報案?

 

一般人失蹤,過沒幾天配偶、家人、親屬、朋友都可能會通報失蹤,

但李俊雄與家人相處得並不和睦,長年與家人疏於聯繫,

因此當時家人根本不知道李俊雄已經失蹤,

這也使得當時在蝙蝠洞中找到的無名屍沒有任何線索。

 

巧的是,王金蘭來到基隆第四分局的前7天,

李俊雄的母親因為李俊雄的弟弟過世,

母親欲連絡李俊雄來為弟弟辦理後事,這才發現他已經失蹤多時。

 

就這樣李俊雄的失蹤通報和王金蘭的供述對上了!

 

 

 

(頭顱X光片示意圖,圖片來源:集圖網)

 

法醫比對「文煙」過去在醫院的頭顱X光片與在蝙蝠洞中無名屍的頭顱X光片,

頭顱齒列組合,吻合度高達99.9%

與李俊雄母親的DNA比對也有96%的吻合度

確認了蝙蝠洞中的無名屍就是李俊雄!

 

 

李俊雄的最後身影?

 

警方透過調查發現李俊雄的機車還停在7年前羊肉爐店地址附近,

原先的羊肉爐店都已經改成了美容院,而機車一停就是7年......

調查到了這裡,全都跟王金蘭的供述吻合,這時警方開始相信王金蘭所說,

發生了一起分屍案,基隆第一起分屍案!!!

 


取證!?

 

7年了! 還能找到證據嗎!?

警方先是逮捕了張瀟漢,

再回到案發羊肉爐店的原地址採集相關跡證,從水龍頭、排水孔,甚至把整個浴缸拆下來,

但!

時間實在久遠且美容院已經營業了幾年,

物證已經被破壞殆盡,無法檢驗了...

 

 

重建現場!

 

張瀟漢被逮捕後對於案情不斷否認,

並且編造了許多謊話來應付檢警的訊問,

但無論哪個版本前後總是有矛盾之處,

警方根據張瀟漢的行為反應及7年來的紀錄,

推斷他對自己所犯下的命案現場在內心深處很可能存有抗拒或恐懼心理,

故而決定重建命案現場!

 

根據王金蘭的敘述,將現場重建出來,

這一個方法果然奏效!!!

回到重建的命案現場,張瀟漢沉默了!

他愣住了!

甚至喃喃自語地說怎麼可能過了7、8年還弄得一樣...

鐵青著臉,對於警方的問話開始支支吾吾,最後甚至不願意再多說些什麼。

 

 

(測謊示意圖,圖片來源:明報OL)

 

測謊!

 

截自目前為止,

除了王金蘭的證詞、停了7年的機車,還沒有直接證據證明兇手就是張瀟漢,

刑事局測謊專家來為張瀟漢與王金蘭進行測謊,

結果顯示:

張瀟漢相當多次顯示出說謊的結果

王金蘭則是通過了測謊

 

 

 

最終,

案件纏訟7年多! 最高法院裁定,張瀟漢無期徒刑定讞。

 

 


 

(示意圖:電影-人魔漢尼拔的劇照)

 

 

整起分屍案最駭人聽聞的一點『人肉羊肉爐』到底是不是真的!?

 

可以從幾點來看

1.王金蘭通過測謊

2.供述的其他部分都符合調查的結果,沒道理僅僅在將人肉烹調成羊肉爐這一部份作假。

3.鄰居有印象羊肉爐店深夜還傳出剁肉的聲音

 

從上述幾點來看,阿雲桑認為張瀟漢可能真的有將人煮成羊肉爐!

(不過都是沒辦法直接證明的旁證而已)

 

不過......

在這起事件被節目「台灣大搜索」播出報導後,

當時正在監獄服刑的張瀟漢,曾寫信到台灣大搜索的節目製作組澄清,

信中強調王金蘭所指控他將人肉做成羊肉爐的部分不是事實!

並寫到已在為自己的所作所為付出代價!希望社會給他一個機會!

 

在阿雲桑寫這篇文章時,張瀟漢也早已假釋出獄了

 

 

 

事情過去許久...

已經無法探究張瀟漢到底有沒有將人肉煮成羊肉爐,

真相就只有王金蘭和張瀟漢兩人知道了。

 

 

 

你覺得人肉羊肉爐是真有其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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